新华网杭州12月13日专电(记者 王俊禄) 一个人同时操作几十台电脑,电脑24小时自动完成游戏任务,这源于安装了游戏“外挂”程序。日前,浙江省首例因非法经营网络游戏“外挂”案宣判,仙居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涉案男子李洪峰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,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4万元,追缴没收违法所得4万元、作案工具电脑主机2台。
据该案承办法官袁飞介绍,重庆男子李洪峰今年30岁,于2009年下半年开了一家网店,认识了一个出售“幻风外挂”软件的卖家。这个软件“功能强大”:一个人可以同时操作多台电脑进行游戏,“外挂”软件可以代替人工操作,24小时不停地自动完成游戏打击任务,从而获取游戏币以及游戏装备,然后可以将游戏币及游戏装备在互联网交易平台上出售,从中获取利益。
据李洪峰交代,自己以每台电脑每月50元的价格买进这款“外挂”软件,然后挂在自己的网店上以60元的价格转卖。2011年9月23日,李洪峰被抓获归案。经查明,2010年1月至2011年9月间,李洪峰累计交易金额达27万余元,获利4万余元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,李洪峰违反国家规定,发行非法出版经营物,严重扰乱了互联网游戏出版经营的正常秩序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。根据本案的犯罪情节及李洪峰的悔罪表现,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(原标题:浙江首例经营网游“外挂”入罪案宣判)